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煤场挡风墙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0724-0900C11N0697 受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煤场挡风墙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煤场挡风墙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0724-0900C11N0697 二、 招标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三、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 四、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7日-7月23日09:30至16:30(上班时间)。 六、 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广东平海电厂项目规划总容量为6×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本次招标范围如下示: 煤场挡风墙钢结构的制作、运输、安装、防腐施工及所有材料的采购、装卸、复检、保管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 资金来源及构成:本项目由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竞业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投资。资金来源为20%资本金、80%商业融资。 八、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8月28日。具体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 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设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施工业绩。 4. 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申请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认可的一级建造师资质;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 非联合体投标。 十、 报名时需提供的申请文件 1. 满足上述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在招标网站下载初步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见附件1),按所要求的内容当面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一式贰份(一正一副)、电子版本一套(电子版可发招标代理邮箱,标题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或在递交初步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交)。 2. 报名材料的组成:请投标人按照初步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封面签字,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申请人应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文件以备招标人核实。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和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 初步资格审查办法:初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初步资格审查申请人,均作为正式投标人参与投标,数量不限。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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