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9年第六批设备/材料招标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批项目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和“资质要求一览表”(见附件)中有关资质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资质要求一览表中允许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2006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 8、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三、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 1、各潜在投标人可从2009年7月16日14:00至7月24日24:00止购买相关招标文件。 2、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书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购买包数、购买的分标编号及包号”,同时保证所支付的款项于7月24日24:0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经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凡购买招标书一律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汇款,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 4、在接收投标文件的现场不受理各种方式的付款(现金、汇票、支票),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付款回执单(存根)复印件领取相关发票。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5、不接受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咨询答疑事宜在投标网进行,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24:00。 8、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8日24:00。 四、截标、开标时间:2009年8月3日10:00时。 逾期提交和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