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发电厂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设备招标 

2009-07-14 10:5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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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发电厂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9-07-10
所属地区:福 建
详细内容:受招标人委托,对福建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采购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01、低压厂用变 台19
02、低压开关柜 面149
03、输煤程控系统 套1
04、行政管理交换机 套1
05、调度交换机 套1
06、呼叫通讯系统 套1
07、6KV高压动力电缆 km60.02 (暂估)
08、低压阻燃及非阻燃动力电缆 km124.21(暂估)
09、低压耐火、耐高温、防腐动力电缆 km29.98 (暂估)
10、耐火控制电缆 km104  (暂估)
11、阻燃控制电缆 km422  (暂估)
12、计算机电缆   km219.6(暂估)
13、热工控制电缆 km336.2(暂估)
14、补偿电缆     km59.2 (暂估)
15、双层电动防雨百叶窗 套1
16、水工专业小口径阀门 台62
17、煤斗低压CO2气体灭火设备 套1
18、压型钢板 m2 16454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同类型或同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经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
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5、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五年有10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中未发
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8、提供近五年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合同复印件;
三、资格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7月16日17∶00;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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