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昌吉新热电主厂房地基处理 

2009-07-13 21: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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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昌吉新热电主厂房地基处理
所属地区:新疆   
详细内容:
1、内容:新疆华电昌吉新热电2×300MW等级热电联产主厂房地基处理
3.1名称:新疆华电昌吉新热电2×300MW等级热电联产。
3.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市滨湖乡。
3.3概况与范围:
3.3.1概况:本期建设2×300MW等级亚临界空冷发电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留有扩建条件。
3.3.2范围:
主厂房区域地基处理,主要内容为根据主厂房区域的地质资料和原体试验检测结果,采用垫层+复合地基(CFG桩)的
地基处理办法,对主厂房区域(汽机房、锅炉房、煤仓间、集控楼等)进行综合处理。
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以上;
2、具有 ISO9000 系列或同等级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地基与基础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
流量表)。
6、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得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投标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并收到公司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
单位。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时间:2009年7月13日~2009年7月17日
6、报名办法
6.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证明具备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
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6.2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09年7月17日。
6.3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特别提示:
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7、获取文件:
7.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文件。
7.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截止时间:见文件
8.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见文件
8.3开标时间:见文件
8.4开标地点: 见文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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