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用光缆招标 

2009-07-13 20:4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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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用光缆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受委托为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采购线路用光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用光缆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ZE-MD-M-AB-TD-0005
三.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标段划分:
标段 物资名称 型号 光缆配盘
(Km) 数量
(盘) 单位 预计采
购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一标段 直埋光缆 GYTA5324B1 3 57 千米 171 讷河中转站 供货期为:自中标之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
普通光缆接头盒 24芯     个 66  
二标段 直埋光缆 GYTA5324B1 3 10 千米 166 讷河中转站
直埋光缆 GYTA5324B1 3 42   大庆中转站
   2 5   
普通光缆接头盒 24芯     个 66  
三标段 直埋光缆 GYTA5324B1 3 53 千米 161.5 大庆中转站
   1.5 1   
   1 1   
普通光缆接头盒 24芯     个 63  
   四.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预审文件报名截止后另行发放。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3.具有覆盖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投标产品应具备泰尔认证及相应检测报告。
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布的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
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光缆必须是经过干线工程实际使用并实际验证的成熟的同类型产品;提供的光缆接头盒及其配套
产品应是制造厂标准的、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买方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8.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9.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已年检);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简介(内容包括为本
项目设计、供货、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投标人、主要材料生产厂家、工厂);5.生产许可证;6.产品检验报告
及合格证;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9.类似经验(光缆:三年给国内主要运营商及中石油的供货记录和同类型光缆在国
家一级干线或省际干线的供货记录至少三项并附供货合同;光缆接头:适宜现场的环境条件,并且最少有50套以上的
类似规格产品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经历,提供产品的应用历史和该产品两年来在相类
似情况下的使用情况并附供货合同至少三项)
七.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万元,按标段交纳,交纳形式:现金
八.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2009年7月17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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