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 一、招标内容:“上大压小”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更为详细的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二、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华电永安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1359号 )。 三、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招标编号 名称 单位 1 低压厂用变 台 2 低压开关柜 面 3 输煤程控系统 套 4 行政管理交换机 套 5 调度交换机 套 6 呼叫通讯系统 套 7 6KV高压动力电缆 km 8 低压阻燃及非阻燃动力电缆 km 9 低压耐火、耐高温、防腐动力电缆 km 10 耐火控制电缆 km 11 阻燃控制电缆 km 12 计算机电缆 km 13 热工控制电缆 km 14 补偿电缆 km 15 双层电动防雨百叶窗 套 16 水工专业小口径阀门 台 17 煤斗低压CO2气体灭火设备 套 18 压型钢板 m2 注:1、表格中设备具体台套数或数量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本次电缆标段仅招各种型号规格电缆的单价,表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的电缆清册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同类型或同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 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 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5、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五年有10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 经验,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 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 身事故)发生; 10、提供近五年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合同复印件; 11、其他条件 五、资格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 7 月 16日17∶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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