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禹州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招标 详细内容: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禹州电厂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 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本金149217万元,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禹州电厂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 2.2建设地点: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禹州 2.3工程规模: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2.4要求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原电力部部颁标准(包括国家强制性条文),高标准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 质工程。 2.5要求工期:本项目拟定于2010年8月8日开工,2012年11月8日竣工,总工期822日历日。 2.6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6台600MW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业绩(至少有两台600MW及以上施工机组 的投运业绩)。 3.4投标人必须同时通过GB/T19001-2000-ISO9001,GB/T24001-ISO14001,GB/T28001-2001管理体系认证。 3.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设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建造师。 3.6拟选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具有负责过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主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经历( 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55周岁,现场项目经理必须长住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任职。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 资格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自 2009年7月12日起至2009年7月20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现场勘察:自行安排。 7.标前答疑:不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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