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新店乡野鸭塘等四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2009-07-09 17: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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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新店乡野鸭塘等四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606万元
所属地区:贵州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新店乡野鸭塘等四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州国土资函【2009】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新店乡野鸭塘、波氽村、青山镇陈龙土、水淹田。
2.2  建设规模:土地整理2593.8亩,新增耕地1257.15亩。
2.3  计划工期:C1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9 月,竣工日期2010年 3 月。
C2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9 月,竣工日期2010年 3 月。
C3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9 月,竣工日期2010年 3 月。
C4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9 月,竣工日期2010年 3 月。
2.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5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606.01万元。
2.6  招标范围:1、土地平整工程;2、水利工程;3、道路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贵州省内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专业从事土地开发整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壹个(含壹个)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9 年7月10日至2009 年 7 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应提交:土地开发整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 报名费及资格预审费600元(每个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预计2009年7月16日17时00分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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