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 1、招标人:山东国华寿光发电厂筹建处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山东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 (2)资金来源: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本项目的其它投资方共同出资,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资 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3)建设地点:山东国华寿光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羊口镇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北部,距 寿光市45公里,东营市32公里,地处渤海莱州湾畔,小清河入海口。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电除尘器 2.磨煤机 3.引风机 4.高压加热器 5.除氧器及贮水箱 6.凝结水泵组 7.电动给水泵组及汽动给水泵组 8.给水泵汽轮机 9.6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10.滚轴筛 11.碎煤机 12.主变压器 (6)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汽运(含急件):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面)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国内制造厂商。 3、业绩要求 3.1 序号1至6、8、10至11招标设备业绩要求:具有在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厂2台套及以上同类设备运行业绩, 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2 序号9招标设备业绩要求:产品具有在厂房跨度33m、起升高度35m、主副钩额定起重量135t/35t以上桥式起重机 8台套及以上运行业绩,并经2年以上运行证明是安全可靠的。 3.3 序号12主变压器业绩要求:投标人(包括分包商)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 单相500kV,380MVA及以 上),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并至少有3台的运行业绩。 3.4 序号7电动给水泵组及汽动给水泵组业绩要求:具有在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厂2台套及以上业绩,在同类设 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芯包供货商必须具有不低于本工程技术条 件规定的芯包供货业绩。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 格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0.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11.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12.地点:北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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