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09-07-02 16: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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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投资金额:130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受委托,为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
2.招标单位:朝阳利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土城子村。
4.工程规模描述:
标段一:最大坝高12米,坝轴线长60米,坝顶无通车要求,坝顶宽4米。
标段二:防渗膜7200㎡,总挖方约2.25万方,总填方约2万方。
标段三:挖方约12.79万立方米,填方约0.49万立方米。
标段四: 防渗面积约6万㎡。
标段五:综合楼建筑面积700㎡及其它工程。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工程开、竣工时间:
标段一、二、三、四: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暂定)。
标段五: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11月30日(暂定)
7.招标范围:
标段一:垃圾坝工程。
标段二:调节池工程。
标段三:填埋区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四:填埋区防渗工程。
标段五:管理区土建工程。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即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一、二、四: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三: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五: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16:30时。
2.报名要求: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盖有公章的上诉材料的复印件报名。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16:30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23日9:30时。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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