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0809-0941SHG1B615/01 所属地区:广东 1.受委托,对选择四会市行政规划区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模式的经营法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天然气专业投资企业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四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 2.2 招标人:四会市建设局 2.4 招标编号:0809-0941SHG1B615/01 2.5 建设规模: 约12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中标后三个月,使四会市主城区具备管道天然气供应能力。2010年建设市政天然气管道30Km以上,覆盖居民用户为5000户,供气规模为: 2000Nm3/d;2011年建设市政中压天然气管道25Km以上,覆盖居民用户为8000户,供气规模达到11000Nm3/d;2012年建设市政中压天然气管道20Km以上,覆盖居民用户为10000户,供气规模达到24000Nm3/d。 到2015年建设完成130 Km以上的市政中压天然气管道,完成投资约10000万元人民币,覆盖居民用户约30000户,供气规模达到80000Nm3/d,全面覆盖城区的居民及工业用户。 到2020年建设完成200Km以上的市政中压天然气管道,完成投资约12000万元人民币,覆盖居民用户约50000户,供气规模可达到160000Nm3/d,保证城区及工业园区的供气,并延伸到乡镇。 2.6 特许经营年限:30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 2.7 项目地点:四会市行政规划区,包括工业园区。 2.8 项目建设技术、质量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管道天然气服务标准。 2.9 项目中标后在四会市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伍仟万元(人民币)。 3.具备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资格条件的管道燃气行业及相关投资企业,均方可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的基本条件: 4.1 投标人须是具备资格的法人单位。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必须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捌仟万元(人民币)。 4.3 投标人的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的审计账目,资本回收、筹集资金和通过销售服务获得收入等权力。投标人具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 4.4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企业净资产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 4.5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拥有(或控股)和经营管道燃气企业,并必须具备如下全部条件: (1)至少有在1个城市内投资和经营,且其单个项目的管道燃气用户达到5万户(含5万户)的项目; (2)投资和经营中的管道燃气项目运行良好,收益稳定,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一年或以上的管道燃气运营管理经验和业绩; (4)具备管道燃气运营管理所需的燃气技术和管理人才。 4.6 合格投标人必须是招标文件购买人。 5.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根据第4条的要求,凭企业介绍信、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已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和业绩证明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价格: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9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和图纸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举行集中答疑会: 答疑会时间:2009年7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9年7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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