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城二级客运站BT项目投资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2009-06-30 14:5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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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城二级客运站BT项目投资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  :13240033618  010-58681430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angyanzbcg@126.com

详细内容:
受委托,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寻甸县仁德镇月华路与龙泉路交叉口;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200万元人民币。
1.2 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1.3 BT投资建设的范围:
本项目BT投资建设的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 资金实力
(1)申请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申请人具备不少于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的35%(含35%)以上的银行存款,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开户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本项目预计总投资65%(含65%)以上的授信额度的能力,并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对本项目的贷款承诺书;
(4)申请人具备金融机构出具的AA或以上级别资信证书。
2.2 施工实力
(1)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近3年内已完成类似主体工程施工2个(含2个)以上合同,单个合同中标总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贰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拟投入的其它关键人员和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
2.3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绩、信誉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及施工管理经验;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
2.4.2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且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AA或以上级别资信证书,投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上述2.1(2)、(3)的70%;
2.4.3无相应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不得承担本项目任何工程的具体施工;
2.4.4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及各自的法律责任,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及出资比例。
2.4.5 联合体主办人及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对本项目再次提出申请。
3.BT融资说明
3.1本项目投资回报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5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百分之三;
3.2本项目回购期为5年。
3.3本项目回购人可以根据资金情况,保留提前回购的权力。
4.申请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指定的地点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且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  :13240033618  010-58681430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angyan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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