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2×150MW机组#1炉屏式再热器改造工程炉顶保温招标 

2009-06-30 1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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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2×150MW机组#1炉屏式再热器改造工程炉顶保温招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2009年技术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1锅炉屏式再热器改造过程中所有保温材料的供应,原保温拆除和改造后设备的保温恢复(大约96.4立方)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国家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7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11: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5)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件提供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8)近三年(2006年—2008年,下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上述复印件和业绩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标。
注: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及内蒙古自治区
外来施工企业诚信状况证明。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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