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2009-06-30 08: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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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1 减温减压器及辅汽联箱 套 2
2 风门 个 152
3 补偿器 个 102
4 胶带 米 4527
5 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 套 3
6 CO2 气体灭火系统 套 1
7 煤泥沉淀池抓斗及门式起重机 套 1
8 水工专业小口径阀门  见规范书
9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 套 2
10 水区域控制及全厂辅网控制 套 1
11 除灰控制系统 套 1
12 阴极保护 套 1
13 低压开关柜 面 262
14 输煤呼叫系统 套 1
15 中央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及控制系统  见规范书
16 电制冷冷水机组等设备及控制系统 套 1
17 主厂房、部分输煤栈桥压型钢板 平米 16000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在300MW及以上机组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华电集团系统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的。
四、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09年7月4日17:00以前。
五.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招标公司将发《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予通知,不可参加投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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