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沈重集团地梁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LNCY090087 所属地区:辽宁 1、受委托,为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沈重集团地梁拆除工程(招标编号: LNCY09008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1)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沈重集团地梁拆除工程。 B.建设单位: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C.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D.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E.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重装车间南垮地梁的拆除;重装车间北垮地梁的拆除;军工事业部及铆焊事业部地梁的拆除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A.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B.工期:以合同签定为准 C.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D.编制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有关文件、施工图设计。 E.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有同类工程业绩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外埠进沈施工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安全处办理外埠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备案)。 项目经理为本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预参加该项目投标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 (1)有效期内(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期内(经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经年检)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证(施工队长)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安技员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相关业绩资料原件及1项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并于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7月4日每天9:00时-16:00时报名,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上午9:30 时整。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公开开标大会。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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