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2009-06-29 09: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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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1.招标项目的名称: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路面工程
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对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 [2006]894号),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批复(《关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局计[2006]611号),并已列入天津市2007年建设计划。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合同段
第36合同:桩号K1+500---K31+668.33,路线全长30168m,路面面积约114.6万平方米;
第37合同:桩号K31+668.33---K63+600,路线全长31932m,路面面积约119万平米;
第38合同:桩号K63+600---K79+605.127,路线全长16005m,路面面积约68.5万平米;
第39合同:桩号K79+605.127---K95+108.72,路线全长15503m,路面面积约70.8万平米
工程内容为路面底基层和基层、面层等。其中第36、37合同含透层、粘层、下封层、沥青砼、碎石路肩、玻纤土工格栅、砼侧缘石、沥青拦水带、急流槽进水部分的现浇砼及八字口等;第38、39合同含两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透层、粘层、下封层、沥青砼、碎石路肩、玻纤土工格栅、砼侧缘石、防渗土工布、沥青拦水带、急流槽进水部分的现浇砼及八字口等。不含收费站工程的水泥砼路面、边坡的植草防护。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等。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1. 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汉沽盐场、汉沽区、宁河县、北辰区、武清区。
2.计划施工工期:2009年9月1日开工,2010年8月30日完工。
四、招标人对申请人的资质及其它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合同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最新更新公示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范围内,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招标人监察机关将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06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或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在同一合同段中有多个申请人满足通过资格预审申请条件时,业主最终只允许一个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按照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先后次序并按照“先买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5.申请人每合同段提交300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及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在2009年7月8日(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从申请人注册地的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3日
2.购买方式: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购买;
3.购买时间: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4.购买截止时间:2009年7月3日16:00时整
六、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或转帐支票)。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09年7月13日,提交截止时间上午10:00时整,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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