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输渣设备、罗茨鼓风机、起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09-06-26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的委托,就其输煤、输渣设备、罗茨鼓风机、起 重设备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输煤、输渣设备、罗茨鼓风机、起重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90107 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输煤、输渣设备;第二包:罗茨鼓风机;第三包:起重设备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输煤、输渣设备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 万元的专业 生产输煤、输渣系统的生产制造单位,并通过ISO9001认证。 1.2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10台套连续稳定运行两年的输煤系统(235吨/时输煤系统以上) 的同类项目 业绩。 1.3本包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第二包:罗茨鼓风机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 万元的专业 生产罗茨风机的生产制造单位,并通过ISO9001认证。 2.2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10台套连续稳定运行两年的罗茨风机(42m³/min以上)的同类项 目业绩。 2.3本包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第三包:起重设备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的专业 生产起重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并通过ISO9001认证。 3.2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10台套连续稳定运行两年的起重设备(20吨以上)的同类项目业 绩。 3.3本包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9年6月27日至2009年7月16日,每天9:00至11:30、 14:00至17:00 。 3.售价:200元/套(第一包投标人自带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 加邮费50元 ,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17日8:45-9:3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 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17日9: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09年7月17日9:30举行开标仪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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