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新广州站工程电力设备采购(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二次) 

2009-06-26 18: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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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新广州站工程电力设备采购(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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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17:05:3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广新站物(2009)-01
  新建铁路新广州站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招标编号:广新站物(2009)-01;包件号:XKZFDJ0904)招标首次未成功。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新建铁路新广州站工程柴油发电机组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5.《铁路建设项目货物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货物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货物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关于同意新广州站及相关工程甲供货物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13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标方式
  1.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须一包一投。
  三、招标货物内容及包件号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招标货物国际进口设备的国内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2同一国际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商(或中国国内总代理)或其唯一授权人参与本包件招标货物投标;
  4.3 潜在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投标货物内容;
  4.4 潜在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货物生产(经营或进口)许可证;
  4.5潜在投标人须提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4.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品牌近三年(200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向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
  4.7潜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6月30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5日(9:30-11:30;14:30-16:30)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派代表携带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标书款付款凭证等文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没有交易卡的投标人,可访问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标书售价:3000元/包件(第一次已经购买标书的法人,可领取)。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网站发布。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7月22日上午9:30~10:3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09年7月22日上午10:30。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联系人:张  雪     程  丹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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