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项目汽柴油加氢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09-06-26 15: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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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kai666 于 2009-6-26 03:06 PM 编辑

中化泉州石化项目汽柴油加氢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0747-0960SITCK043
所属地区:福建
详细内容:
受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项目汽柴油加氢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石化项目14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26日起至2009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7月21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招标。
8. 对投标人要求:
8.1独立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1.2近一年具有在建或已建成120万吨/年或以上加氢装置EPC业绩。
8.2 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1和联合体2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8.2.1 联合体1须在2000年之前取得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近五年具有独立完成的单项投资额在人民币3亿或以上石油化工装置EPC业绩。
8.2.2联合体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近五年具有在建或已建成120万吨/年或以上加氢装置详细设计业绩;近五年具有独立完成加氢反应器详细设计的业绩。
为了证明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的上述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A项,联合体投标人提供B项以证明其业绩的真实性。
A、 独立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已建的120万吨/年或以上加氢装置EPC 合同原件和中交证书原件,或近一年在建的120万吨/年或以上加氢装置EPC 合同原件和合同对应装置的加氢反应器制造图。
B、联合体提供近五年在建或已建成120万吨/年或以上加氢装置详细设计合同原件和对应装置的加氢反应器制造图;近五年独立承担的单项投资额在人民币3亿或以上其它石油化工装置EPC合同原件及中交证书。
8.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8.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5. 投标人信誉良好,2004至2008年内无两次以上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含两次)或一次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8.6. 注册资金: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8.7.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8.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HSE工程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HSE工程师须持有地市级或以上安全资格证书。
以上8.1-8.8为“否决项”(8.1、8.2两项要求,满足其中一条即可),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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