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南北干道(成渝高速以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三标段)施工 

2009-06-22 16:5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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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南北干道(成渝高速以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三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  :13240033618  010-58681430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angyanzbcg@126.com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1.1受委托,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09]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泉驿区
2.2 建设规模:成都市龙泉驿区南北干道(成渝高速以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三标段3500米长。
2.3项目投资:20000万元
2.4 建设工期:24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要求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社保证明,同时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2006年以来竣工的单项合同在10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留业主电话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施工能力。
3.5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社保证明;
3.6拟派项目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 投标人基本帐户10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
监理标段:
3.8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9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0项目总监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11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监理能力。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6月22日至  2009  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查验,留盖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留原件)。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  :13240033618  010-58681430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angyan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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