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寿光风电三期(49.5MW)工程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招标 

2009-06-19 10: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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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寿光风电三期(49.5MW)工程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华能寿光风电三期(49.5MW)工程已经山东省发改委批准,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风电场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进行
公开招标。
1、华能寿光风电三期项目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承包,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范围
华能寿光风电三期项目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包括:
本合同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但不限于)
(1)、承包方负责33台风机、塔筒的吊装、场地平整。
(2)、承包方负责33台风机、塔架、轮毂、桨叶及其附属设备的现场卸车、起吊就位和安装、密封处理工作,安装完成后并配合进行风机的调
试工作。
(3)、承包方负责33台风机及部分组件在位于存货场的卸货与装货,至安装场地的运输、卸货、起吊就位及其投运前的保管工作。
(4)、承包方负责整台风机及风机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工作,风机、塔筒之间的接地安装施工。
(5)、承包方负责33台风机塔筒吊装、塔筒内部电缆、照明安装及调试。
(6)、承包方负责35kV箱变就位找正及调试前的保管、卸车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寿光市羊口镇小清河以南、莱州湾西畔网络状养虾池区域。
2.3风电场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优良等级  标准。
2.5 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承包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
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方必须具有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及其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的经验、能力。甲方要求承包商应当具备协
调处理因工程特点、工期和质量需求而产生的矛盾和关系的能力,并在任何情况下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工。
同时,项目经理需要具备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受邀请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9年6月18日开始,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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