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烟囱工程施工招标 

2009-06-18 21: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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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烟囱工程施工招标
2009-06-15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国电集团公司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烟囱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1、工程名称:国电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烟囱。
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烟囱工程施工,烟囱高120m,上出口内径4.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3、资金来源:国电集团注入项目资本金25%,其余银行贷款。
4、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30-52煤化工项目厂区。
5、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1月30日。
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
7、招标公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8、报名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8.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2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8.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承担过类似烟囱工程施工的业绩。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承担任何职务。
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8.6投标人近3年必须曾经独立承担过两个及以上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
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8满足招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
9、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报名条件中要求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10、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段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至时间:
11.1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时间以前递交到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交招标人签收。逾期送达或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1.2本次招标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含商务资信、业绩部分)开标,在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投标报价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09年7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09年7月6日上午15:00时(北京时间)。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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