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风电机、塔筒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2009-06-18 17: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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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风电机、塔筒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受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风电机、塔筒、安装施工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风电机、塔筒安装施工(招标编号CHDT159/09-SG-0401);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
格预审。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管理经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
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具有独立完成大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和塔架安装工程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工程质
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16台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和塔架安装工程的安装工作。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时间:2009年06月18日--2009年06月24日。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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