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015绥芬河至尚志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LC-MDJ-SSD-DX-20090617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一、招标条件 1. 国道015绥芬河至尚志段大修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全长318km,水泥混凝土路面,划分为3个施工合同段(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项目里程桩号合同段规模(km)说明 S1水泥混凝土破碎板更换 K3+546—K151+260147凿除旧板,铺设钢筋网,浇筑新混凝土。 S2严重断裂板维修 K166+000—K337+000171凿除旧板,铺设钢筋网,浇筑新混凝土。 S3破损边沟修复 K166+000—K337+000171将移位片石重新砌筑,用水泥砂浆沟缝 底部及顶部抹面。 预计施工工期: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9月15日(日历天)。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S1和S2施工合同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S3施工合同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合同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具备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持企业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用A4纸复印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书于2009年6月17日至2009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如欲购买招标文件,应在法人授权书上清楚地注明“申请购买国道015绥芬河至尚志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第 合同段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名称”并要求在法人授权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并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6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年7月6日8时至9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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