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一期3、4号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 2009-06-11 详细内容: 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尾电厂一期3、4号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一期3、4号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 2. 招标项目如下: 编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售价 GXTC-0914010-1非金属补偿器和金属波纹补偿器2000 GXTC-0914010-2全厂闭路电视系统2000 GXTC-0914010-3流量测量装置(风量)2000 GXTC-0914010-4集控楼集中制冷中央空调控制系统2000 GXTC-0914010-5检修电源箱2000 GXTC-0914010-6自动喷水消防系统灭火系统2000 GXTC-0914010-7火灾自动报警装置2000 GXTC-0914010-8高温高压管道支吊架2000 GXTC-0914010-9四大管道工厂化加工2000 GXTC-0914010-10抓斗卸船机2000 GXTC-0914010-11圆形煤仓网壳设计制作2000 3、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除在业绩要求有特殊说明外,本次招标的其它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除在业绩要求有特殊说明外,本次招标的其它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业绩要求(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所指业绩均为国内业绩) 3.2.1非金属补偿器和金属波纹补偿器: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4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2全厂闭路电视系统: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2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3流量测量装置(风量): 1)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2)本项目采用匀速流量探头测量原理。 3.2.4集控楼集中制冷中央空调控制系统: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5检修电源箱: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6自动喷水消防系统灭火系统: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至少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单位最近五年内至少有3个600MW及以上机组消防产品1年运行业绩。 3)投标产品应具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国内至少有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运行业绩,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4)具备消防甲级设计、一级施工资质。 5)消防产品的消防认证资料。 6)本项目采用整套进口产品,投标方须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7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及以上。 2)投标单位在最近五年内具有3个以上600MW机组电厂消防工程业绩。 3)投标产品应具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国内至少有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1年及以上使用业绩,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4)投标单位具备消防甲级设计、一级施工资质。 5)消防产品的消防认证资料。 6)本系统中消防报警主机、各种探测器等主要设备采用原装进口产品,投标方须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8高温高压管道支吊架: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4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9四大管道工厂化加工: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1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并具有P92高温管道工厂化加工合同业绩,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2.10抓斗卸船机: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总承包2台1500t/h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资质及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3.2.11圆形煤仓网壳设计制作安装: 1、本工程项目采用一个施工单位投标,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下列要求: 1.1同时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和专项工程设计甲级。 1.2近三年有100米及以上跨度的钢网架穹顶等竣工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业绩。 本工程项目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采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形式,联合体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制作和安装,制作、安装为同一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下列要求: 2.1 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具有钢结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近三年有100米及以上跨度的钢网架穹顶等竣工项目的设计业绩 2.2 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近三年有100米及以上跨度的钢网架穹顶等竣工项目的制造和安装业绩。 2.3 联合体投标人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非力; 2.3.2牵头人必须为投标报名时进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3.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3.6 联合体的另一方应向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3.7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至 6 月17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各设备招标文件售价见第2条,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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