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班多水电站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采购 2009-06-15 开标时间:2009-07-2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详细内容: 受委托就黄河班多水电站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黄河班多水电站为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海拔3000m以下水电规划的第2个梯级电站。电站安装3台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20MW,总装机容量360MW,拟于2010年首台机组发电。电站海拔高程为2800m,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主接线方式:本电站接入西北电网运行,以330kV、110kV两级电压接入电力系统。发电机变压器组合方式:一机一变单元接线,发电机出口装设发电机断路器。330kV开关站为双母线接线方式,330kV出线1回,备用出线1回。110kV出线1回。 电站交通条件: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班多峡谷出口处,距上游茨哈峡水电站约6.5km,距下游羊曲水电站约75km,距兴海县城及同德县城均约50 km~55km(为柏油公路),距省会城市西宁市公路里程 330 km。在西宁市附近的湟源(铁路)站设有物资转运站,该站与电站工地有283 km公路连接,可保证电站设备运至现场。 1.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黄河班多水电站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内容。 本次招标设备包括: (1)主设备 a)直流控制电源系统主要设备供货范围(共计1套) 全套设备为7面直流电源成套电气屏(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设备的具体情况合理组盘)及1套移动式蓄电池放电装置,其中: 充电/浮充电装置盘 3面 移动式蓄电池放电装置 1套 直流馈电盘 2面 联络盘 2面 蓄电池组(800Ah) 2组,每组103个 蓄电池组安装支架、本系统设备间连接电缆等附属设备 b)全厂控制电源二级配电系统设备供货范围 全套设备共计7面控制电源成套标准电气屏,其中: 1#~3# 机机旁控制电源配电盘 3面(每机一面) 中控楼二次盘室控制电源配电盘 1面 GIS室控制电源配电盘 2面 坝上配电室控制电源配电盘 1面 (2)附属设备; (3)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1套; 1.3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流控制电源设备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及已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资料。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经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附审计报告。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设备相关的资质证件;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1.4.5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5.1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5.2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6业绩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设计、开发本合同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的能力和业绩,并在国内向至少2个单机容量200MW或总装机容量500MW及以上发电厂提供过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且该系统设备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 1.4.7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相应资格。 1.5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报名同时缴费。 1.7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 06 月 15 日。 1.8报名截止日期 2009年 06 月 19 日。 1.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06 月 20 日8:30~11:30,14:30~17:30 1.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 07 月20 日北京时间9:30截止时间前递交 1.12招标人将于2009年 07 月 20日北京时间9:30点在青海省西宁市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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