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1500V直流电缆采购项目 2009-06-15 开标时间:2009-06-2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1.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7]2832号) 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SRT1-14-11.2的1500V直流电缆采购标“资金核定表”(编号:经090561)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项目资本金和融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沿线 (2)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市区 (3) 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25.739公里 (4)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约 1650 万元 (5)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8 至 2011-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SRT1-14-11.2 全线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缆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5.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近5年内(2004年-2008年)须具有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省级及以上国家电网项目同类产品(1500V直流电缆)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和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证明须是积极的); (3) 投标人主要生产设备[三(单)层共挤生产线] 和检测设备(在线测偏仪)应分别至少有一套为国外进口设备,并提供相应证明(进口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须按GB及IEC有关标准要求,提供有效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型电缆的检验报告和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相关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6)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11)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12)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6.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09-6 -15, 截止日期:2009-6-25,上午起时间:9:0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13:30 下午止时间 15:00。售价:80元(售后不退) 7. 请申请人于2009-6-15 至 2009-6-25每天上午 9:00 下午 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6-26上午 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6-26下午 15:00 8. 备注: (一)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是一条连接高新区、古城区和工业园区的东西向骨干线,西起木渎镇,东至工业园区钟南街站,线路全长约25.739km,车站24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主变电站2座,车辆段1处。 (二)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近5年内(2004年-2008年)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省级及以上国家电网项目同类产品(1500V直流电缆)的供货合同和用户证明(用户评价证明须是积极的); 3) 主要生产设备[三(单)层共挤生产线]和检测设备(在线测偏仪)的进口合同; 4) 以GB及IEC为标准要求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型电缆的检验报告和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相关资质; 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9)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 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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