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06-12 11: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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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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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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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18:12:07   
招标编号:GMTC095B024QHG027BO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受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配置3条500t/d炉排型垃圾焚烧处理线和两台18MW汽轮机,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3、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项目配套压缩空气系统所需设备(螺杆式空气压缩机3台、组合式干燥机3台、后处理辅助设备1套(含储气罐))及其辅助设备的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4、交货地点: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厂项目工地;
5.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八个月内。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招标设备供应或实施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有二十年以上制造、生产螺杆式空压机的经验、十五年以上螺杆式空压机的销售史,压缩机主机包括螺杆在内的重要部件是压缩机制造商自己生产并拥有专利权(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五台容量为20M3/min以上的单机空气压缩机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招标文件中提供在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经验方面的资料及近年来20M3/min以上型号设备使用的情况及数量,并附有20M3/min以上型号招标设备的主要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业主有权对投标业绩(用户)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协助,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
5、投标人应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ISO9000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如为合法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7、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备产品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况:
a) 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b) 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 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时间:2009年 6 月12日至2009年6月18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
   如果已经办理电子密钥的,则必须携带电子密钥到现场报名购买。否则,现场直接报名购买的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下述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2)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三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 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
为配合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平台系统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试点,本项目投标人还应按以下事项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注册时间:2009年6月12日至6月18日9:00-17:00期间,投标人按照本邀请函第三点的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注册。
3、注册资格审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按照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审核注册资格。
(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事项:
1、办理时间:2009年6月12日至6月28日
2、办理费用和时间: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收取数字证书费用200元,于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办理时间为自提交资料后1-2个工作日,接到领取通知后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 日上午9:00-9:30;
通过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从报名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 7月 2日,9:30。
4、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7月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递交。
(2)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7月2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之前按照要求通过网上提交完毕。
为避免因投标高峰期网络堵塞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各投标人应尽量提早上传投标文件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
(3)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投标资料为准。不管因为任何原因,逾期未收到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09年 7 月2 日上午9:30;
八、 其他说明
1、各报名单位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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