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凝器、开闭所、箱变、变压器等设备采购的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 

2009-06-11 23: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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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凝器、开闭所、箱变、变压器等设备采购的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
2009-06-11   
招标编号:CCTC1009113
开标时间:2009-07-0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受委托,就冷凝器、开闭所、箱变、变压器等设备采购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
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招标货物明细如下:
1、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交货期
1 冷凝器 排热量不小于1524KW,不大于1600KW 32台 30天
液氨分离器 AF-200 25台 30天
贮氨桶 ZA-5 8台 30天
辅助贮氨器 UZ-3.5 5台 30天
空气分离器 KF-50 8台 30天
2 开闭所 KYBS-10-12 6台 30天
3 箱变 ZXB-1250/10(6)/0.4 2台 30天
4 变压器 S11-315/10/6 2台 30天
5 变压器 S11-2000/3.3/6.3 2台 30天
6 变压器 KS11-315/6 4台 3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有能力
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且为一般纳税人。
2.2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
资格和能力。
2.4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运行良好,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为外币
,以注册时汇率折算)。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1号包投标人应具备技监察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2、3、4、5、6包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的
与招标设备(包括自制或外购的主要电器部件)相关的高压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和相关证书。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9日每天9:00~11:00至13:00~16:00时购买招标文
件,标书费每包300元。标书费可现场递交。标书费售后不退。
4.包1、2、3、4、5、6的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7月2日9:30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2%,并将相关凭证与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
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为现金、银行卡,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定于2009年7月2日10:00,分别在江苏省徐州市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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