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4×320MW蓄能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06-11 11: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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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4×320MW蓄能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PGC/QXJD200906
一、工程综合说明
招 标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80MW(4×320MW),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的清新县太平镇境内,地理位置处于珠江三角洲西北部,直线距广州75km。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及开关站、永久道路等部分组成。工程于2009年3月获得国家核准。
2. 招标范围
4台套单机容量320MW等级蓄能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三、工程进度计划
电站工程总工期:72个月。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资格预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水电设备制造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2)具有300MW等级、400m水头段及以上蓄能机组设备制造能力;
(3)属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设备自主化技术受让定点厂;或其他水力发电设备制造公司在中国的本土企业,其母公司有设计、制造300MW等级及400m水头段以上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业绩,且所制造机组设备已安全运行三年以上;
(4)已获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需按下述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如下: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
(3)质量体系认证书(原件影印件);
(4)企业制造能力(企业简况)及业绩、银行资信和信誉等证明资料;
(5)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设备自主化技术受让定点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母、子公司权属关系证明资料及母公司业绩资料(对以母公司业绩申请者)。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统一采用A4纸幅,部分内容格式应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以正本为准。正本的每页需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名,副本可为正本影印件。
3. 资格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后在封口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
4.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详细,以便招标人能作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具有以下其中一项情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直接认为不合格:
a) 提交资料内容不完整或份数不符合要求;
b) 未按规定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及页签;
c) 申请文件所报数据和证明材料不真实;
d) 申请人在递交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时,未将所有的申请资料包装密封,未在封口上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名;
e) 资格预审申请关键资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涂改粘贴而又没有使用校对章或法人公章;
f) 其它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情况。
六、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 招标人将成立资格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2.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章)及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授权代表委托书副本(加盖公司章)及个人身份证进行验证。
2. 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06 月19日,上午8:30至10:30。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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