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联合工房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 

2009-06-10 11: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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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联合工房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联合工房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位于楚雄市工业园区内(李家庵地块)。
2.招标范围:40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含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加湿器、送风机等)、40台回风兼消防排烟机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联合工房内所有通风设备、防排烟设备、风管、风口、风阀的制作采购及安装等。招标规模:约5100万元。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用于支付本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已经落实。
4.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3年或以上通风空调工程安装经验,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
(4)投标方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方应具有“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同类工程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6)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所投设备供货能力;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① 联合体企业必须以安装方为牵头人;
②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 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备供货能力;
5.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
    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6.投标申请人购买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自2009年6月10日起至2009年6月16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涛
电话:  13261169391    010-58688285
邮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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