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300MW热电联产工程招标公告 

2009-06-09 14: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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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300MW热电联产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一、招标内容: 水网络其他控制系统(包括净水站、综合水泵房、凝结水精处理、工业废水系统)、除渣控制系统及除灰渣控制网络、热工大成套(含仪表阀门,热工盘箱柜)、变送器(压力,差压)、温度测量元件(热电偶、热电阻)、电动执行机构(调节型,开关型)、控制电缆、全厂闭路电视、锅炉炉管检漏系统、低压电缆、机组分系统和整套调试、机组性能试验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在300MW及以上机组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华电集团系统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
8、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9、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的。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06月15日9: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  13261169391    010-58688285
邮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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