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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200951Q11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下达(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08年土地整理项目(新建)计划及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 [2008]1578号)。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临河区狼山镇北部,距镇政府所在地约4km,涉及狼山镇的永增村、福增村、红光村、新民村四个行政村。计划工期为2009年7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项目区土地整理总面积为1237.53hm2,项目区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85.28hm2,新增耕地率6.89%。 招标范围:该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均包括:土方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它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3日至2009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证件。该招标工程实行施工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及压证制度。区外施工企业须办理准入手续及巴彦淖尔市建设局备案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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