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乌准线铁路线路防护栅栏浸塑金属网片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WTZ2009-072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1、《关于新建乌准铁路小黄山至五彩湾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7〕1171号) 12、《关于新建铁路乌准线五彩湾至将军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8〕1131号) 13、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乌准铁路小黄山至五彩湾段、五彩湾至准东北段、准东至将军庙段工程初步设计文 件。 14、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资格审查方式 1.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资格预审评标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按投标人汇总得分由高往低排序,排名前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即有效 投标家数不超过7家。若出现总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单位企业信誉、供货业绩等,作出决定,如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则按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 四、资格审查适用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1、适用范围:(1)、新建铁路乌准线小黄山至五彩湾段甲供物资铁路线路防护栅栏浸塑金属网片采购。 (2)、新建铁路乌准线五彩湾至准东北段甲控物资铁路线路防护栅栏浸塑金属网片采购。 (3)、新建铁路乌准线准东至将军庙段甲控物资铁路线路防护栅栏浸塑金属网片采购。 2、招标主要供货名称、规格及参考供货数量(具体规格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新建铁路乌准线浸塑金属网片需求计划:(请下载) 五、工期要求 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防护栅栏工程进度的需要,供货期在2009年7月至9月,具体在合同中视工程进度情况约定。 六、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七、资格预审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具有相关投标产品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5、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以上均 为原件)。 6、本次资格审查及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厂家注册资本金(截止在2009年6月1日以前)必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7、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上具有同种产品的供货业绩、附订货合同。 八、资格预审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2、购买资格审查文件:2009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发售资格审查文件。铁路防护栅栏金属网片资格 审查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 投标人将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款电汇到以下地址,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 3、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时间:2009年6月23日15:00~15:30(北京时间以下同) 请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出具 的产品检验报告(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按弃标处理。 4、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6月23日15:30 5、通知与确认: 5.1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排名前七名的投标人,可参与新建铁路乌准线的甲供物资、甲控物资铁路线路防护栅栏浸塑金属网片的投标。 5.2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资格评审后1-3日内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 5.3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权。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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