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工程脱硫岛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2009-06-05 20: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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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工程脱硫岛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2009-06-05
对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工程脱硫岛设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
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
四、招标内容:脱硫岛设计、采购
五、工程概况: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200MW,本期安装两台300MW等级国产燃煤空冷供热
机组,燃用山西阳泉煤和晋中煤,储煤场采用筒仓储煤,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和脱硝
装置;主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场内设换热首站对外供应140℃-80℃高温水;采用干式除灰除渣系
统,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不设永久灰场,只设周转备用灰场;采用鹿泉市污水处理厂的二级污水,经深度
处理后作为补充水源。初步设计方案已于2008年4月由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由中国电力
工程顾问集团组织审查通过。建厂条件已落实。
1、建设依据
(1) 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07]2605号文《关于同意河北石家庄西郊热电2台3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
电联产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2)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西郊热电厂2×300MW空冷供热机
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
(3)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西郊热电厂2×300MW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收口报告。
(4) 本工程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北京铁路局以京铁师函[2007]523号文《关于河北华电石家庄有限公司西郊热电项目铁路专用线有
关问题的复函》同意铁路运量、运输通路及接轨方案。
(6)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划的批复》(冀建城[2007]262号)。
(7)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冀发改能源[2007]408
号)。
(8) 河北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冀建规选字第070611号)。
(9)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西郊热电2×300MW空冷供热机组
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华北电网发展[2007]195号)。
(10)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电顾规划[2008]104号:《关于印发石家庄西郊热电2×330MW机组接入
系统设计报告(一、二次部分)评审意见的通知》。
(11) 河北省地震安全评定委员会关于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2) 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2、工程投资情况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机组工程静态投资估算28.18亿元人民币,工程
动态投资估算29.54亿元人民币。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29.7亿元人民币,其中资本金占20%,其余80%为贷款融资。
3、工程地址
石家庄鹿泉大李庄村。
4、建设规模
工程拟建总规模为:2×300MW级空冷供热机组。
5、工程计划进度
计划2009年7月开工,2010年12月两台机组投产。
六、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脱硫工程E+P+C承包,即脱硫岛的设计、吸收塔(包括吸收塔电梯)的供货施工、脱硫
岛的调试和性能保证、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保修等一揽子承包;脱硫工程的设备(不含吸收塔以及吸收
塔电梯)采购由业主负责;脱硫工程(吸收塔除外)的施工由业主另行委托。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采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都应具有EPC总承包的能力。
4、具有环保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分包商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安装工程一级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具有EPC总承包与本项目属同类技术且烟气处理量相近的脱硫装置并成功运行的业绩。近5年有4
台(套)及以上数量300MW级脱硫设备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系统或设备
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
消其入围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
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
格。
时间:2009年6月5日
九、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09年6月12日17: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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