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乐清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输煤系统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NYD02.ZB-GC2009-004 投资金额:48100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浙能乐清电厂二期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9】752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约为48.1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南岳镇,计划于2010年建成。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输煤系统建筑工程(重新招标) 1、标段内容:斗轮机基础1个、转运站2座、输煤栈桥3条及各建筑的给水排水、雨水、建筑照明、内外装修,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装置、沉降观测设施以及各建(构)筑物辅助配套设施基础、施工图内工业管沟、电缆沟等,并包括T-4及T-7转运站的临时封堵拆除、#3煤场在挡风抑尘墙内侧场地平整(平整高度到4.5米标高)。本工程桩基工程已完成,凿桩头工作包含在本标段内(不包括:各建筑和构筑物中的通风、除尘、钢吊车梁、消防)。配合本标段内机务安装、消防验收及同挡风抑尘墙交叉工作及同一期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影响等各项因素均由承包方自行考虑综合费用计入总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格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主管安全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近五年完成过(2004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300MW及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二项或以上,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壹级建造师临时职业证书,且近五年内(2004年6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300MW及以上级火电厂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二项或以上,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和项目经理的业绩)。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25日上午10:30分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06月05日至2009年06月1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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