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文(山)~砚(山)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 

2009-06-05 14:24 发布

179 0 0
蒙(自)~文(山)~砚(山)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云南
详细内容:
1、蒙(自)~文(山)~砚(山)高速公路已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受委托,就蒙(自)~文(山)~砚(山)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采用《邀请建议书》的方式选定。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本项目全长约147公里,总投资约90亿元人民币,高速公路,地处红河州、文山州境内。
3、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1)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资质单位;
(2)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邀请建议书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购买邀请建议书。
(2)邀请建议书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评审费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售后不退。
5、招标人的要求:
(1)招标人要求的上限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前提交报告,8月30日前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具体时间待中标后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2)由中标单位按咨询服务费的2%支付咨询代理单位代理费。
6、咨询服务内容:完成成果文件包括蒙(自)~文(山)~砚(山)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直至获取批复文件。
7、投标建议书的组成: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五年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已完项目的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注册证或上岗证,有完成过类似项目的编制工作经验;
(5)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时间承诺;
(6)投标人的质量承诺,如报告质量及取得批复文件等方面的承诺;
(7)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要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含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直至获取批复文件等一切费用)。报价按项目在国家和省级评审的费用分开填报(因目前暂不能确定)。
8、投标人的评审标准:
本次评审将按照最低报价的方法进行评审,即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配备、履约金承诺等方面均达到要求后,招标人将按照咨询服务费报价情况,随机抽取谈判顺序进行谈判,最后以谈判的最低报价选择中标单位。
9、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建议书的递交
(1)投标单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建议书一式两份于2009年6月10日09时00分递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建议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建议书的同时并委派能拍板定案的负责人自带公章进行现场谈判及签订合同等事宜。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