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普查(VOC) 

2009-06-05 14: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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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普查(VOC)
招标编号:0841STCHB868/02
投资金额:38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详细内容:
受委托,对“北京市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普查(VOC)”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0841STCHB868/02
2.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
3.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
包号品目号设备名称数量控制金额(万元)采购预算(万元)交货期(天)交货地点基本规格要求
0201O3连续在线分析仪3台37.5129合同签订后60天内买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02Nox连续在线分析仪2台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本国实施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其联合体;
2)投标人如提供代理产品,则必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仅限于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汇款,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HB868,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6. 时间:2009年 6月5日起,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 6 月25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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