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全厂特殊消防系统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受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全厂特 殊消防系统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全厂特殊消防系统 二、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 三、 报名时间:2009年06月01日-06月08日09:30至17:00(上班时间)。 四、 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广东平海电厂项目规划总容量为6×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 为2×1000MW。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1、2号机组全 厂特殊消防系统,主要包括全厂气体自动灭 火系统、全厂泡沫消防系统、全厂火灾报警系统及火灾应急广播呼叫系统、全厂移动式灭火器等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工程造价:约1600.00万元。 五、 资金来源及构成:本项目由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 投资竞业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投资。资金来源为 20%资本金、80%商业融资。 六、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8月28日。具体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 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 原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 3. 具有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类似消防工程的投运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 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 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通过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 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7.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认可的一级建造师资质;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 非联合体投标。 八、 报名时需提供的申请文件 1. 满足上述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见附件1 ),按所要求的内容当面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 一式贰份(一正一副)、电子版本一套。 2. 报名材料的组成:请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 A4,设封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封面签字 ,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要求复印件 的,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核对的,将不予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3. 报名时,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双方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 将报名资料密封(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 4. 投标申请人应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文件供招标人核实。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 发售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和 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 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 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 作为正式投标人参与投标,数量不限。资格预 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公告。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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