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满高速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宛屯)段扩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009-06-01 16:5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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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满高速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宛屯)段扩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009-06-01
开标时间:2009-06-2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绥满高速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宛屯)段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由交公路发〔2008〕462号文件批
准,并已列入2008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交通部补贴、地方自筹。黑龙江省绥满公
路大齐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分为7个合同段。
序号 合同段编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1 G4 K670+483-K696+00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2 G5 K696+000-K732+00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3 G6 K732+000-K771+33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4 G7 K670+483-K712+000 隔离栅
5 G8 K712+000-K771+330 隔离栅
6 G9 K670+483-K720+000 公路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各类标志牌、活动护

7 G10 K720+000-K771+330 公路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各类标志牌、活动护

预计工期:2009年6月---2009年11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无不良业绩。具有
隶属关系、参股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购买同一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当投标人对两个或两个
以上合同段进行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关于人员、机械设备的要求分别投入人员、机械设备,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
机械设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段内重复出现。一经发现所投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段中有人员、机械设备重复出
现,将取消其所有重复出现的合同段的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持企业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及书面申请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每天9时至11时,13时
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工程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并派专人负责。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上午10时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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