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满高速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宛屯)段扩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2009-06-01 16: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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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满高速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宛屯)段扩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开标时间:2009-06-2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受委托,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分为7个合同段。
序号 合同段编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1 G4 K670+483-K696+00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2 G5 K696+000-K732+00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3 G6 K732+000-K771+330 波形钢板护栏、防眩板
4 G7 K670+483-K712+000 隔离栅
5 G8 K712+000-K771+330 隔离栅
6 G9 K670+483-K720+000 公路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各类标志牌、活动护栏
7 G10 K720+000-K771+330 公路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各类标志牌、活动护栏
预计工期:2009年6月---2009年11月
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法,投标人同时递交技术建议书和报价信,招标人将分两次开标,在技术建议书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无不良业绩。具有隶属关系、参股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购买同一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当投标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段进行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关于人员、机械设备的要求分别投入人员、机械设备,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段内重复出现。一经发现所投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段中有人员、机械设备重复出现,将取消其所有重复出现的合同段的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
5.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持企业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及书面申请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每天9时至11时,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地址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工程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并派专人负责。
7.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09年6月7日15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09 年6月8日由招标代理发至各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8.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合同段提交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09年6月19日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扫描件装入技术建议书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上午10时递交,技术建议书(第一次开标)的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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