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杭州客运专线站前工程第二批甲控物资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详细内容: 一、招标条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新建上海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南缘及杭嘉湖平原地区,东连我国经济中心城市上海,西接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杭州,自虹 桥站引出,途经松江、金山、嘉兴、桐乡、海宁、余杭等市(区),至终点杭州东站,正线运营长度158.77km,新建长度153.49km。工程包括 春申线路所至上海南(不含)联络线新建线路长度10.09km;笕桥线路所至笕桥联络线新建线路长度3.48km;虹桥动车运用所及相关配套工程以 及101专用线改建工程。全线共新设松江南、金山北、嘉善南、嘉兴南、桐乡、海宁西、余杭南等7座车站。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 双线;速度目标值:350km/h;最小曲线半径:7000m,引入上海、杭州枢纽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制坡度:一般12‰,困难地段20‰;线 间距:5m;牵引种类:电力;列车类型:动车组;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工程总 投资292.9亿元,工程已于2009年4月全面开工,计划于 2010年10月竣工。 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2.1招标内容:新建上海至杭州客运专线站前及相关工程所需锚具、钢绞线、预埋件。 2.2招标数量 锚具总计约250742套。 钢绞线总计约4.7万吨。 钢板预埋件总计约2678吨(3711孔梁)。 槽道总计约15000米。 钢筋焊接网总计约3709吨。 交货地点:本项目各标段内工程施工工地或指定料库。 2.3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见附件。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 《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 铁道部、上海市、浙江省《关于新建上海至杭州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22号)等规定; 11. 《关于新建上海至杭州客运专线(站前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61号);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1.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1.8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且具有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供应经验。 1.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 、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1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2.具体条件 2.1 钢绞线合格投标人条件: (1)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2.2 锚具合格投标人条件: (1)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 (2)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预埋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钢板等预埋件 (1)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 (2)必须经过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检验合格。 3.2 钢筋焊接网片 (1)焊网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近3年在大型铁路重点工程中有3次及以上供应钢板等预埋件的销售业绩。 3.3 槽道 (1)槽道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2)投标人近3年在大型铁路重点工程中有3次及以上供应钢板等预埋件的销售业绩。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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