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满高速公路穆棱河改河防护工程施工GH1合同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穆棱河改河防护工程GH1合同段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绥芬河至满洲里高速公路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中的“横一线”,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高速公路网中的东西横一线。绥芬河至牡丹江高速公路是绥满高速其中的一部分,全长169公里,其中利用现有公路扩建约62公里,新建约107公里。 穆棱河改河防护工程GH1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桥址处河道防护工程、改河工程的改河二段和改河三段的防护工程、新丰渠首工程(进水闸、排砂闸、滚水坝)、新丰渠道工程、河东提防和新丰提防加高培厚工程、新丰提防防护工程、改河工程的土方工程和改河一段的防护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预计建设工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包括贰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及以往履约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27日至2009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5.2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09年5月31日下午17时前传真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在汇总整理后作出书面解答,并及时将书面解答以补遗书形式于2009年6月1日由招标代理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16日上午10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分至10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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