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全长69.10公里(按主线计算),为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起点至长流水段(K0+000~K53+940)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0米;长流水至头关段(K53+940~K69+100)采用80.0km/h;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计大桥7座,中桥33座,小桥61座,涵洞112道;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 2.2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路面工程及连接线土建工程,全线施工招标划分为4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 (表格见附件)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确定具体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上述同组关联企业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接受最先提出相应合同段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5月27日至2009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9:00至2009年6月10日17: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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