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2#公寓楼家具、家电、布草、及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受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2#公寓楼家具、家电、布草、及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2#公寓楼家具、家电、布草、及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项目法人采购的家具(床、床垫、茶几、沙发、桌、椅、书柜、衣架等),家电(电视、洗衣机、冰箱、电磁炉、饮水机、台灯、插座等), 布草(床上用品、毛巾、窗帘等),洗衣设备(全自动洗脱机、全自动烘干机、双辊熨平机、自吸风烫台、全蒸汽熨斗、洗衣机、洗涤用品等 )。 2.2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按80%:20%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 其余80%由融资解决。。 2.3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境内,厂址距呼伦贝尔市所在地海拉尔16公里。 2.4本项目所服务的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进度要求: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00MW)工程计划于2008年5月1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1台机组计划于2010年7月30日投产, 第2台机组计划于2010年10月30日投产。 3、 资质要求: 第一包家具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有关规定。 g) 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h) 具备提供长期上门服务的能力。 i)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包家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有关规定。 g) 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h) 具备提供长期上门服务的能力。 i)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包家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有关规定。 g) 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h) 具备提供长期上门服务的能力。 i)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包洗衣设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有关规定。 g) 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h) 具备提供长期上门服务和培训能力。 i)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09年6月26日起至2009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 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请携本章第3条“资质要求”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 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供核查(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套留存)。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6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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