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水电站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 2009-05-26 09: 龙开口水电站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 2009-05-26 09:44:38 招标编号:LKK2009/E10 开标时间:2009-07-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详细内容: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龙开口水电站5套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1 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中江乡龙开口村河段上,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8个梯级电站中的第6级,上距金安桥水电站41.4km,下距鲁地拉水电站99.5km。 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98.0m,装机容量1800MW,上游的龙盘水电站投入运行后,龙开口水电站保证出力(95%)710.6MW,多年平均发电量82.70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594h,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60MW的立轴半伞式水轮发电机组。本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供电云南电网和南方电网,在系统中主要承担腰荷和部分基荷,并承担部分事故备用容量,同时参与系统调峰、一次调频运行,满足云南电力系统负荷发展和“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要求。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式挡水坝、河床泄洪建筑物、右岸坝后厂房及冲沙底孔、厂坝间升压开关站、左右两岸坝头灌溉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发电厂房布置于右岸下游台地上,由主厂房、安装场、上游副厂房、下游副厂房、中控楼、升压开关站、进厂廊道等组成。主厂房尺寸为237.0m×36.5m×75.5m(长×宽×高),共安装5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机组安装高程1214.00m,发电机层高程1231.60m,机组间距33.0m。安装场位于主厂房右侧,长66.0m,单层布置,地面高程1231.60m。进厂交通廊道布置在安装间右侧,与1243.60m高程进厂公路连接。主变压器为单相变,布置在厂坝间1231.50m高程户外平台上,500kV开关站采用GIS型式,布置于厂坝间上游副厂房1239.60m高程室内。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布置于主厂房中间层(1225.60m高程)、上游副厂房地下一层(1225.10m高程)、上游副厂房地面层母线室(1231.60m高程)及户外主变间隔内。电站计划2011年1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以后每隔3个月投产发电一台。 龙开口水电站坝址距鹤庆县县城现有公路里程约100km,专用公路建成后约60km(预计2009年上半年建成)。坝址至丽江、大理、昆明等地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02km、182km和528km。 大理州现为广大(广通至大理)铁路的终点,目前距电站最近的火车站为大理火车站,公路里程约为182km。广通站是成昆铁路与广大铁路的交汇处,距大理及昆明的铁路里程分别为206km和167km,距四川攀枝花市的铁路里程约198km。另外大理至丽江铁路已于2004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09年全线建成通车,大丽铁路建成后,距电站最近的火车站将为鹤庆火车站,距离电站公路里程为60km。 本工程在丽江设铁路转运站,设备可采用铁路运输至丽江火车站,再转公路运输:丽江火车站~鹤庆~金墩~中江~电站,公路里程为102km;也可采用公路直接运输至电站。 1.2 招标范围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对下述设备进行密封投标。 ● 5台套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 ● 备品备件; ● 专用工器具等。 1.3 资金来源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4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 设计或制造过18kV、12500A及以上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4. 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其国外控股公司设计和制造过18kV、12500A及以上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其国外控股公司在设计、制造及技术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和合作。 5.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或代理商投标。 1.5 招标安排 1. 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6月1日至 6月5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售后不退。若有意并符合条件者在上述时间前往购买。 2.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6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开标时间:2009年7月6日15时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体系、业绩等)。 上述资格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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