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南线(青岛至莱芜段)高速公路生态环保示范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青岛至莱芜段高速公路工程经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于2007年12月底建成通车。济青南线(青岛至莱芜段)高速公路生态环保示范工程经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9]4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施工招标未能产生交通安全设施合同段中标单位,现对该合同段重新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潍坊、临沂、淄博、莱芜市境内,起点位于青岛市的黄岛互通立交,止于莱芜市城北,与济青南线济莱段相接,主线全长约228公里。本次工程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 项目类别 合同段号 工程范围及工程内容 交通安全设施 SJT 全线增设的护栏、标志、标线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近五年内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经历,具备工程建设要求的信誉和财务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其中招标文件(专用本)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11: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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