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MW油改煤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2009-05-25 18: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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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MW油改煤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项目改造后投产时间:
二、本次招标设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1 桥式抓斗卸船机 2 台(套)   
2 电袋复合型除尘器 2 台(套)   
3 干式机械除渣系统 2 台(套)   
4 给煤机 12 台(套)   
5 一次风机 2 台(套)   
6 等离子点火系统 2 台(套)   
7 高压公用变压器 2 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保证体系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4.业绩
4.1投标人为国内有能力生产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设备的法人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水平以证明材料中机组数目为准。
4.2 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和成熟、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维护方便等方面的要求,可采用引进技术、联合设计、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部分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若能满足上述要求也可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或保证。对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有运行业绩。
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6.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7.投标人的分包商(如阀门、仪控设备等的制造厂家),应给两个及以上同类型电厂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参数、相同型号的设备,并具有成功运行三年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设备代理及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审查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2.快递递交
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的资格审查文件概不接受)将全部资格审查文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指定接收人。
(二)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时间
(1)若以上述第一种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接收时间为:
2009年5月25日~6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若以上述第二种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日下午17:00。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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