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F路北延伸(14-15)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2009-05-25 15: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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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F路北延伸(14-15)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2009-05-25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9-06-1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建的开发区F路北延伸(14-15)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建设。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开发区液压产业园区
2、结构类型:市政工程
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268米,宽12米,排水D600
4、资金来源:自筹。
5、设计单位:阜新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30日,工期67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
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
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1、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
印件(一式三份)。
九、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9  
年5月25日至  2009 年6月1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十、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前5天向招标代理机
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6月17日13时30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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