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石槽村煤矿综采设备库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09-05-25 13: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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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集团石槽村煤矿综采设备库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招标编号:SHIL0903055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受委托,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石槽村煤矿
总工期: 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3084.25m2,排架结构,一层,本厂区地土类型属中硬土,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垫层采用C15,钢筋砼柱下独立基础。排架维护墙采用370厚Mu烧结多孔砖M7.5水泥砂浆,排架维护墙采用370厚Mu10烧结多孔砖M7.5,混合砂浆,屋面维护采用820型夹心板,压型钢板厚度为0.5m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C.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D.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内无安全死亡事故,并提供由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 在以往履行合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F. 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22日至2009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报名单位原件资料递交审核时间,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在该规定的时间提交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具备正式的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并且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09年6月17日 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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